燃气改造
 燃气表移位
 燃气管道拆改
 厨房设备改造
 燃气报警 切断阀
 食堂燃气管道改造
 燃气报警器安装
 
天津顺通合燃气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2-59607180
地址:西青区赛达大道芦欣家园二区三门102

   
  首页>>新闻中心>>公司新闻
北辰区燃气公司电话:022--59607180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6-06-15 15:56:07  来源:本站   浏览: 6次

燃气用户维权!燃气表电池到底该谁换?南京燃气用户维权案深度思考


一块智能燃气表、4节普通电池,牵扯南京数百万居民的日常用气权益。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市民诉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服务纠纷一案,最终以原告庭外撤诉、双方和解落幕。这场看似琐碎的“小额维权”,却直击燃气行业长期存在的两大争议:智能燃气表配套电池费用究竟该由用户还是燃气公司承担?燃气表“断电即停气”的运营模式是否合理合规?本案的和解结果,不仅为当事用户解决了困扰,更成为规范燃气行业服务、明确权责边界的重要示范案例。


一、4节电池引发的全民用气维权


此次纠纷源于南京市民日常用气中的普遍困扰。当地居民使用的港华燃气智能燃气表,需安装电池维持设备运行,且电池属于消耗品,电量耗尽后会直接触发燃气表断气机制,导致居民家中无燃气可用,影响做饭、供暖等基本生活。更让用户质疑的是,长期以来,燃气表所需电池均由用户自行掏钱购买、更换,燃气公司不承担任何耗材成本,却依托该设备完成燃气计量、收费等经营行为。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民就此提起诉讼,该案于2025年11月17日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求十分明确:其一,燃气表作为燃气公司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设备,其正常运行所需耗材应由燃气企业承担,过往及未来的电池费用不应由用户买单;其二,电池电量耗尽属于设备耗材损耗问题,不应与居民正常用气权益绑定,取消“断电即停气”的不合理规则。


经过多方沟通,该案最终达成庭外和解,原告两项诉求落地:港华燃气全额承担用户已产生及未来所有的燃气表电池费用,同时终止“停电即停气”的模式。


二、两大行业痛点逐一厘清


(一)争议一:燃气表电池费用,到底谁来买单?


长期以来,国内多地燃气行业存在默认惯例:智能燃气表电池由用户自行购置更换,燃气公司无需承担耗材成本,部分燃气企业还以地方条例中“用户提供计量表用电源”为由,主张电池费用归用户承担,这也是本次纠纷的矛盾。


但从法律界定与权责逻辑来看,该行业惯例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居民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全部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更新和管理。而智能燃气表的专用电池,并非用户用气终端设备耗材,而是计量设备正常运行、完成燃气贸易结算的必备配套部件,属于燃气表维护范畴,理应纳入燃气企业的运营维护成本,而非转嫁由用户承担。


从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耗材、运营成本,不得转嫁给消费者。燃气公司通过智能燃气表完成供气、计量、收费的经营活动,依托设备获取经营收益,自然应当承担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耗材成本,让用户自费为燃气公司的经营设备买单,属于不合理的成本转嫁。


本次和解结果也从实操层面敲定了权责边界:燃气计量设备的运行耗材成本,归属燃气企业经营成本,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二)争议二:“断电即停气”是否合规合理?


智能燃气表“没电就停气”,是众多居民的共同困扰,也是本次维权的另一焦点。很多用户遭遇过深夜、节假日电池突然没电,家中骤然断气、无法正常生活的情况,且此前更换电池、恢复通气往往需要用户自行处理甚至额外付出成本,极大影响民生便利度。


从合规性来讲,燃气属于居民基本生活刚需服务,燃气企业的义务是保障用户合规、稳定用气。电池电量耗尽属于设备耗材自然损耗问题,并非用户违规用气、欠费违约行为,燃气公司以此为由单方面中断供气服务,缺乏合法依据。


同时,该模式属于“捆绑式不合理服务条款”,将企业设备维护的责任风险,全部转嫁给普通用户,变相增设了消费者的义务、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本次港华燃气主动停止该做法,也印证了“断电即停气”并非合理合规的行业规则,而是可优化、可废止的不合理运营机制。


三、厘清燃气设施权责划分边界


很多用户乃至部分燃气企业混淆了燃气设施的权责划分,错误认为室内燃气相关设备均由用户负责维护。结合全国及地方燃气管理条例,可明确划分标准:


燃气计量表及表前所有设施,产权、维护、更新、耗材成本均归燃气经营企业,这部分设备服务于燃气计量与供气输送,是企业经营的基础设施;而表后设施,包括用户家中燃气灶具、热水器、表后连接管道等用户专属使用器具,其维护、更换成本才由用户自行承担。


简单来说:用于燃气公司计量收费的设备成本,用户无需承担;用户使用的燃气器具,责任与成本归用户。智能燃气表电池属于前者,是否由用户承担的费用。部分地区燃气企业片面解读“用户提供电源”条例,刻意规避自身耗材承担责任。


四、倒逼燃气行业规范化升级


这场由4节电池引发的维权案,看似事小,却有着极强的行业示范价值。长期以来,燃气作为公共服务行业,部分固有运营惯例存在权责不对等、成本转嫁用户、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用户往往因单次数额小、维权成本高,选择默默承受不合理条款。


本次市民主动维权并达成和解,成功打破了行业“默认陋习”。一方面,明确智能燃气表耗材的权责归属,南京地区数百万用户的电池费用争议;另一方面,为全国同类纠纷提供了参考范本,倒逼各地燃气企业重新梳理服务规则,废止“断电即停气”“用户自费换表具电池”等不合理做法。


对于公共服务行业而言,经营成本自理、服务权责清晰、保障用户基本权益是准则。燃气企业依托公共资源开展经营,理应承担配套设备的运维成本,而非将经营损耗转嫁给消费者,这也是本次维权案传递的价值。


 
天津顺通合燃气技术有限公司津ICP备17006650号-1